九八新聞台
2025節目自律委員會會議紀錄 2026-03-03
 

台灣全民廣播電台 節目自律委員會 會議紀錄

壹、      時間:2025/12/29

貳、      地點:台灣全民廣播電台 News98
        (
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10226)

參、      與會人員:

  主任委員: 孫偉鳴台長

  外部委員:鄢源貴醫師、段昌文教授

內部委員:李慧菁、林建光、黃靖如、陳依萍

執行秘書:徐筱佩

肆、      會議內容:
討論事項:

台長孫偉鳴:節目自律委員會係電台內部重要之自我檢視機制,藉由定期回顧年度節目製播狀況、檢討可能爭議案例,確保節目內容符合法令規範與公共媒體應有之專業責任。2025年度媒體環境變化快速,特別是在財經、健康與生活資訊類節目,更須加強自律與內控機制,爰召開本次會議,請各委員提出檢視與建議。

陳依萍:114年度9/169/30分別接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共9封公文來函,主旨為台灣全民廣播電台「王牌紅不讓」節目,內容涉違反廣播電視法第33條規定「電臺所播送之節目應能明顯辨認,並與其所插播之廣告區隔」及廣播電視法第31條第1項規定「電臺播送廣告,不得超過播送總時間百分之十五。」電臺均已分別回文提出意見陳述書,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12/1回函裁處書,裁處台灣全民廣播電台違反廣播電視第31條第1項規定,依同法第42條第1款規定,予以警告。

黃靖如: 王牌紅不讓」節目,為與經金管會核准之證券投資顧問公司-豐銀投顧及倫元投顧聯合製播,扣除整點新聞播報,上下半集節目長度各約2223分鐘,製作方式為「上半段受訪+中間破口廣告時間+下半段受訪+結尾廣告時間」,在上下半段受訪結束時,皆會以「別走開,還有好聽的廣告!」之女聲標語做為明顯區隔,表示將進入廣告時間,而廣告時間的內容則以「口播+形象廣告」方式來呈現。上述錄製方式係依照廣播電視法規定製作,縱觀所有投顧業之電台節目,皆依循此原則進行製播。該節目已於7月開始,於女聲區隔標語之後,會先播出一則異業廣告,以做出與節目內容更明顯的區隔,也請主持人在訪談過程中調整主持的風格更注意用字遣詞,以避免節目內容與廣告辨識不清的誤解。

台內所有證券投資分析節目,皆遵守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「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」第十六條之六,應述明下列警語:於節目播放之後,聲明「本公司與所推介分析之個別有價證券無不當之財務利益關係,本節目資料僅供參考,投資人應獨立判斷,審慎評估並自負投資風險」。

若是介紹基金,包括主動式及被動式基金,也完全遵守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「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」第十條之二所規定:各類型基金之有聲廣告:透過廣播、電視、電影、手機簡訊、手機來電答鈴或其他相似方式,以影像或聲音為有聲廣告時,應揭示「投資一定有風險,基金投資有賺有賠,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(投資人須知)」。

段昌文教授: 電台對於相關法令規範本已具備相當程度的理解與經驗,但財經節目,尤其是每日收盤後即時錄製的股市分析節目,在聯合製播架構下,仍存在內容控管風險,即便電台謹守法令原則,仍須檢視:()錄製當下是否能即時掌握受訪內容是否合規? (二)錄製完成後之審聽機制,是否確實發揮糾錯功能?

避免裁處事件再次發生,建議多加落實股市資訊頻道(節目)製播原則。

一、消費者保護:對報導之事件能區別事實及評論,並予以多方並陳。

二、專業性:

(一)主持、製播或記者等相關從業人員具有足夠之財經或傳播專業訓練。

(二)頻道從業人員具有製作財經節目之經驗及知識。

三、正確性:

(一)對所報導的股市資訊或數據能提供資料來源。

(二)對於所報導的財經資訊依事實陳述,詳細說明。

(三)內容分析或論述能符合邏輯。

四、多元性:

(一)多方比對各種產業財經資訊。

(二)資訊來源能以各種不同角度呈現。

(三)能呈現多元節目製作型態。

五、國際化:提供國際或區域財經新聞及資訊。

陳依萍:電台明年(115)廣播執照期滿,已於今年提出換發執照申請書,近期補件階段已針對裁處一事向主管機關表達未來將更加嚴格規範「王牌紅不讓」節目之內容界線與廣告秒數配置。未來投顧相關訪談節目,將加強事前溝通、事中提醒與事後審聽三層把關機制,確保節目內容符合相關法規。

徐筱佩: 電台也會將此案作為內部教育訓練案例,強化節目製播團隊對「節目與廣告區隔」及「廣告時數管理」之敏感度,作為節目自律機制精進的重要一環。

李慧菁: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2025年公布之統計資料,113年度全國各地方衛生機關裁處違規食品、藥物及化粧品廣告案件約8,000餘件,總罰鍰金額逾新台幣37千萬元,其中食品廣告違規態樣以誇大、不實或涉及醫療效能宣稱最為常見。另食藥署於同年公布之「十大違規食藥廣告」案例中,部分產品因不當宣稱功效,遭裁罰金額逾千萬元,顯示主管機關對相關違規行為之查處已趨嚴格。電台也有相關健康保健類型節目或訪談,在製播原則上是否仍有未竟事宜?

鄢源貴醫師: 台灣進入高齡化甚至是超高齡化社會,民眾所需要的訪談常涉及營養、保健或改善生活品質等議題,若主持人或來賓於表述時未審慎拿捏,極易被認定為醫療效能暗示,進而違反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第28條規定。建議電台將上述裁罰案例與統計數據納為內部提醒素材,於節目前溝通與教育訓練中加以說明,以協助製播人員清楚辨識法規紅線,避免誤觸違規。這些措施都可在事前強化節目內容把關,降低相關節目或訪談遭裁處之風險,同時維護閱聽眾獲取正確資訊之權益。

林建光: 今年提出電台換發執照申請書裡,對於電台未來9年之具體計畫與發展願景,台灣全民廣播電台以「提供生活資訊專業化」與「履行公共服務責任」為核心方向,強化節目內容的實用性、專業性與公益性,回應不同世代聽眾的實際需求。我們藉由健康類型節目、財經類型、生活資訊類型節目希望成為都市民眾最可靠的「生活顧問」,每次的節目自律委員會冀希對於不盡完善之處做出檢討修正,對於可能的錯誤做出防範。

台長孫偉鳴: 本次會議對於年度節目自律檢視具有重要意義。電台將依委員建議,持續精進財經與健康、生活資訊節目之專業度,並確實落實內部自律與審聽機制,維持節目品質與聽眾信賴,作為公共媒體應盡之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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